研学旅行指导师“考试中心”合作办法
研学旅行指导师”考试中心“合作办法
发布时间:2020-09-30
一、 职责定位
研学旅行指导师入职能力测评项目考试中心(以下简称“考试中心”)是研学旅行指导师考生考试的场所。考试中心承担考场职能。
二、 申请条件
1. 具备法人资格,正规高校优先;
2. 有满足考试需要的场地和音视频设备;
3. 有满足考试需要的考务人员。
三、 申请流程
1. 提交填写完整的《考试中心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2. 研学旅行指导师测评项目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项目办”)初审;
3. 初审合格,项目办考察;初审不合格,申请终止;
4. 项目办评估;
5. 评估合格,项目办颁发“年度考试中心”证明文件;评估不合格,申请终止。
四、 管理与考核
1. 服从项目办管理;
2. 完成年度考试任务;
3. 接受项目办考核;
4. 管理细则另行确定。
五、 本办法适用于研学旅行指导师项目考试中心的选拔、运行和淘汰全过程。
六、 本办法于2020年8月20日公布实行。
七、 本办法由项目办修订和解释。
考试中心申请链接:「研学旅行指导师项目-考试中心申请表」
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。
考试中心申请链接